2012年11月30日,中注協印發了《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對注冊會計師執行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和專項信息審核業務進行了規范,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注冊會計師開展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等業務,是進一步提升注冊會計師公信力和發揮專業優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有益探索。《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的發布及施行,將進一步提升基金會財務信息的公開性和運營的透明度,是注冊會計師行業服務公益事業的重要制度安排。
該審計指引針對基金會的民間非營利組織特性和業務活動特點,以風險為導向,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在初步業務活動、審計計劃、風險評估、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和出具審計報告等各個環節,作出詳盡指導。同時,還針對民政部門和社會公眾所關注的專項信息,規范了對基金會當年公益事業支出占上年度總收入比例、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占當年總支出比例等信息的審核和報告工作,以滿足相關各方對特殊信息的需求。
基金會是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從事公益事業,旨在通過無償資助,促進文化教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救助等公益事業的發展。民政部、財政部非常重視基金會的規范運作,于2011年12月26日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金會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通知》,強化了對基金會外部獨立審計的要求。為了貫徹落實這一制度,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從事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等工作的指導,保證執業質量,中注協制定發布了《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