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中注協發布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情況快報(第九期),全文如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報告總體情況
3月24日—3月30日,37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共為44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詳見附表1),其中,滬市主板183家,深市主板76家,中小企業板117家,創業板70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44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1家上市公司(上海物貿)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截至3月30日,39家事務所共為106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詳見附表2),其中,滬市主板405家,深市主板194家,中小企業板288家,創業板177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105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1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3月24日—3月30日,36家事務所共為25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詳見附表3),其中,滬市主板173家,深市主板75家,中小企業板8家,創業板2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25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3家上市公司(上海物貿、西藏藥業、林州重機)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截至3月30日,39家事務所為59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詳見附表4),其中,滬市主板381家,深市主板188家,中小企業板17家,創業板4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57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見審計報告。
3月24日—3月30日,3家事務所共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4份(詳見附表5),其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1份,非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3份。
截至3月30日,14家事務所共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24份,其中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13份,非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11份。
二、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原因
(一)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上海物貿(立信事務所審計)。上海物貿于2013年10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對上海物貿立案稽查;上海物貿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截至審計報告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上海物貿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稽查尚未結案。注冊會計師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上述事項予以關注。
(二)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1.上海物貿(立信事務所審計)。上海物貿于2013年10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對上海物貿立案稽查;上海物貿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截至審計報告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上海物貿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稽查尚未結案。注冊會計師提醒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使用者對上述事項予以關注。
2.西藏藥業(四川華信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提醒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使用者關注:(1)公司治理層面存在的重大缺陷。2014年度,西藏藥業新一屆董事會運行期間,在一些重要事項討論和表決過程中出現了重大分歧,進而演變為兩大股東陣營的股權及董事席位之爭,并一度給企業聲譽及正常經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截至審計報告日,該事項己基本平息,相關影響己逐步消除,董事會及管理層工作己恢復正常。(2)對重要子公司管理控制力度不強。從股權比例和董事會席位來看,西藏藥業在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藥業有限公司中所占比例均超過半數,并且委派了財務總監和財務經理,滿足實質控制的條件。但是西藏藥業未派人員參與該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導致對四川本草堂的日常經營管理參與程度不強,西藏藥業對四川本草堂經營管理層無明確的經營業績指標考核政策,該項重大缺陷可能不能完全保證四川本草堂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同時也不利于促進企業發展戰略目標。
3.林州重機(中興華事務所審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2014年對林州重機進行了全面檢查,并于2014年9月24日下發《關于對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決定》中指出,林州重機存在2011-2013年度報告中未披露關聯方資金拆借、經現場檢查發現與部分關聯方存在大量資金往來等事項。注冊會計師提醒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使用者對上述事項予以關注。
三、上市公司審計機構變更總體情況
截至2015年3月30日,共有35家事務所向中注協報備了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機構變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51家(詳見附表6-1)。前后任事務所均已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20家,僅前任事務所報備變更信息的有29家,僅后任事務所報備變更信息的有2家。從事務所報備的變更原因看,有43家是因前任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年限較長或聘期屆滿,有25家是因客戶發生重大?產重組。
截至2015年3月30日,共有23家事務所向中注協報備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變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58家(詳見附表6-2)。前后任事務所均已報備變更信息的有40家,僅前任事務所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4家,僅后任事務所報備變更信息的有4家。
附表:
1.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簡要情況明細表
2. 事務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匯總表
3.上市公司2014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簡要情況明細表
4.事務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匯總表
5.非標準審計報告統計表
6-1.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變更信息明細表(截至2015年3月30日)
6-2.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變更信息明細表(截至2015年3月30日) |